融资租赁机构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公示平台操作指引

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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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机构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公示平台

操作指引


  为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现融资租赁业促进企业智能化升级,市金融局依托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的“中国租赁联盟”网站搭建融资租赁机构公示平台,平台操作指引如下:

  一、登录中国租赁联盟网www.zgzllm.com

  二、点击首页中“我要租赁”游标,进入融资租赁机构公示平台

  三、阅读融资租赁机构公示平台《融资租赁机构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基本条件》《合作融资租赁机构注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常用户操作指引》

  四、注册并登录融资租赁机构公示平台

  五、填写并提交《有意愿合作融资租赁机构对接申请表》《融资租赁机构参与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基本条件公示表》

  六、下载(点击进入下载)、打印并填写《有意愿合作融资租赁机构对接申请表》(表1)《融资租赁机构参与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基本条件公示表》(表2),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送交或寄送至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协会地址: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华夏金融中心12楼,邮编:300450,联系人:郝思雅,手机:18602661612 传真:022-83219590,邮箱:18602661612@163.com)融资租赁机构填写的上述两个表格,经相关负责人确认后,原件予以编号、存档,扫描件将以电子版形式会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在平台上公示。

  七、等待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作为合作融资租赁机构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可以与有设备租赁意愿的企业进行市场化对接。

  八、对接成功后请您填写并提交《对接成功案例发布申请表》

  九、审核通过后将作为对接成功案例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